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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3、14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时间:2024-04-24 20:40:25 作者:admin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2010年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是目前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凤山县良利采石场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等3个房地产项目在公园保护区内先后上马,严重破坏国家级地质遗迹点。2020年11月凤山县人民政府蓄意调整公园规划,将现有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全部降级,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分别降级为省级、市县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公园保护区内还有非法采矿、无序开发旅游等破坏行为。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三、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厅办公会,就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持续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和生态保护修复指导作用,切实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二)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5)整改要求,我厅持续指导河池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河池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32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凤山顺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加大对河池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管力度。

  (三)大力督导河池市落实整改任务。2021年至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对“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问题三十五·措施143、145)进行现场督导河池市推进整改。督导河池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启动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参加季度现场督导、专题会议督导、座谈交流、整改验收销号材料审核、整改验收销号现场核查等督导活动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均对涉及生态修复技术和标准的相关请求均给予积极回应,确保生态修复整改任务按序时推进。在整改验收销号材料审核、整改验收销号现场核查环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派出生态修复经验丰富的专家给予技术支持,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四)积极研究,明确生态修复相关技术标准。对于地方责任单位请求咨询整改采取的生态修复技术、生态修复标准上,给予明确回应,要求在理念上要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利用生态学原理等自然规律来进行生态修复,采用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提出具体的生态修复技术和标准应遵守具体整改对象所属行业制定的生态修复技术标准要求,对于“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问题三十五·措施143)主要涉及矿山生态修复需采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制定的矿山、林业生态修复技术和标准。

  (五)督促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我厅积极督促指导河池市相关单位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建问题认真调查,编制良利采石场、坡雄堡采石场、凤山凤栖桃源生态智慧长寿康养基地、三门海寿源阳光房地产、三门海世界寿源城5个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报告,并启动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2月20日,我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住房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组成联合核验组对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3、145)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核验。经核验,针对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3、145)整改,经核查,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已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基本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验收销号台账完整,具备验收销号条件。《自治区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3、145)涉及我厅的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328496。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fxxgk/zfxxgkgl/fdzdgknr/sthjbhdc/t183188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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